干部“带病提拔”,如何防患未然
“带病提拔”者,破坏了原本公平竞争的政治生态,干部队伍的风清气正被侵染腐蚀,选人用人威信在群众中大打折扣。造成“带病提拔”原因是多方面的,如何防患未然,需要从思想根源、制度缺陷、研判审查等方面入手。
追溯思想根源,深化日常了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权利是人民赋予的,是用来为人民谋取利益的。党员干部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以权谋私的权力。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不能滋生“山头主义”。要坚持经常性、近距离、有原则地广泛接触干部,深入了解干部的日常品行和表现,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识别干部。广大干部,特别是青年干部、后备干部,在踏上工作岗位伊始,就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是非观,筑牢心理防线,坚决抵御“带病提拔”歪风邪气的侵袭。
完善选拔制度,责任落到实处。中央于近期印发的《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规定各级党委(党组)对选人用人负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组织人事部门承担直接责任,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监督责任。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杜绝出现“山头主义”、 “买官卖官”、 “偏爱放任”、 “平庸不为”的思想。、要注重营造氛围,把工作责任落到实处,特别是规定党委(党组)在向上级党组织推荐报送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的人选时,要认真负责地对人选廉洁自律情况提出结论性意见,实行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在意见上签字制度。
注重研判审查,任前把关问责。研究提出切实可行、有力有效的政策措施。通过坚持把责任挺在前面,以责任追究压阵,打牢日常了解、综合研判两个基础,抓好动议审查、任前把关两个关键,努力形成责任清晰、措施有力、相互衔接、完整闭合的防范机制。各单位必须做到“凡提必审”、 “凡提必核”、“凡提必听”、“凡提必查”。 力求务实管用,注意指导性和操作性相结合,注意坚持已有规定与总结吸收新经验相结合,对各地各部门普遍运用、效果较好的做法,提出规范性要求;对符合改革方向、经过实践探索效果比较明显的做法,提出倡导性要求。(柳城县大埔镇网友谢世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