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融安县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融安县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融安县农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县国有独资公司领导人员(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员),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职位要求
(一)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具有相关企业工作经历的人员(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自愿辞职)。
(二)招聘职位及名额。
1.融安县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副职领导1名;
2.融安县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副职领导1名;
3.融安县农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副职领导1名。
(三)职位的具体要求。
1.融安县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副职领导职位要求:年龄55周岁以下,8年以上工作经历,有工程管理、企业管理、金融、财会、规划、市政道路、工民建等行业管理工作经历或相关业务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领导能力。
2.融安县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副职领导职位要求:年龄在55周岁以下;8年以上工作经历,有规划、贸易、经济、金融、财务、企业管理等行业工作经历或相关业务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领导能力。熟悉工业经济管理、项目策划及投融资或政府产业园项目管理、财政账务管理、投融资金融财务工作者优先。
3.融安县农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副职领导职位要求:年龄在55周岁以下;8年以上工作经历,有规划、金融、农业发展、企业管理等行业工作经历或相关业务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领导能力。熟悉现代农业科技、农业项目策划及农业投融资或政府农业产业项目管理工作者优先。
上述具体要求中,年龄和工作年限均含本数,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28日。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二)热爱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具备履行职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领导能力。
(三)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者从优)。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适宜担任职务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的公司领导人员薪酬待遇实行年薪制,由基本年薪、年度绩效年薪、任期年薪构成,“五险一金”按有关规定缴纳。
1.基本年薪:6万元/年。
2.年度绩效年薪:为基本年薪×30%。
3.任期年薪:为基本年薪×30%,每5年为一任期。
年度绩效年薪和任期年薪根据聘任人员完成公司制定的目标任务考核情况发放。
四、招聘程序和要求
公开招聘从简章公布之日起至2017年 4月上旬结束。按照宣传发动、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组织考察、研究决定、公示任职等程序进行。
(一)宣传发动。
融安县委组织部发布简章,公布职位、任职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等,宣传发动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报名应聘。
(二)组织报名。
报名人员可直接到融安县委组织部干部综合股(河西老检察院二楼)报名,或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以当地邮戳、收达为准)。报名者须填写《公开招聘融安县国有独资公司领导人员报名登记表》(可从融安党建网http://rax.lzdj.gov.cn/上下载),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的,须于资格审查阶段提供报名材料原件,接受审验。逾期未接受审验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8日。报名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由融安县委组织部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查,确定符合资格条件人选名单并向社会公布。经资格审查,职位数与符合条件的初步人选之比不低于1:3,达不到规定人数的,经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后可降低比例。
(四)面试。
由有关单位领导干部、有关行业专家和组织人事干部组成评审组,对符合资格条件人选从学习经历、工作经历、领导经历、工作业绩、奖惩情况等方面,结合招聘职位的职责要求进行人岗相适性评价,按每个招聘职位不高于1:10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向社会公布。每个招聘职位报名合格人数不足10人的,全部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并向社会公布。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企业管理知识等方面与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当日公布成绩。以面试成绩为依据,按每个招聘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并向社会公布。
(五)组织考察。
组织考察。对考察对象名单和面试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由县委组织部依据招聘职位的职责要求,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前要发布考察预告。考察期间同时进行资格复审,查阅考察对象个人人事档案,对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资格,按面试成绩高低将下一名列为考察对象。
体检。对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的考察对象,需由融安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等规定执行。
(六)研究决定。
融安县委组织部根据考察对象的面试、考察等方面的情况,结合招聘职位的要求,按每个招聘职位1:2的比例,研究提出提交县委常委会差额票决人选。入围人选与县委常委见面,县委常委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决定任职人选。
(七)公示任职。
拟任人选按有关规定进行任职前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对任用人员实行任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察胜任现职的,正式任用;不胜任现职的,免去试任职务。
未尽事宜请向融安县委组织部干部综合股咨询。
地 址:融安县长安镇立新街351号(河西老检察院)。
邮政编码:545400
联系电话:0772-8135297
传 真:0772-8135297
电子邮箱:ragbk@163.com
监督电话:0772-8137196
附件:公开招聘融安县国有独资公司领导人员报名表
中共融安县委组织部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