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党建网站联盟【展开】
当前位置:首  页 > 热点专题 > 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 正文
坚持群众公认选准选实干部
发布日期:2014-06-11   |  来源:柳州日报   | 字体大小:【
    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更加明确了干部选拔标准和用人导向,“群众”二字在全文多次出现,践行群众路线将成新时期选人用人新的重要考量。作为组织部门,应更加突出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基层导向,选准选实“好干部”。
 
    坚持群众公认“选拔干部”,必须出以公心。柳北区作为工业老区、人口大区,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的面广、量大 ,发现好干部、选出好干部就必须出以公心,建立和完善干部发现机制,科学把握和执行新条例的选拔标准和环节,认真落实好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选择权,对干部的履历、性格、年龄、专长、实绩等进行科学分析研判,把真正说实话、干实事的好干部发现出来、选拔出来。
 
    坚持群众公认“考核干部”,必须公平公正。坚持用“群众口碑”这一硬尺子量长短、评优劣,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干部年度考核、民主评议、实绩公示、任期考察、谈心谈话等考核评价体系,从中合理设计群众参与评价环节,量化群众评价指标,把群众评价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特别是对干部能干什么、干了什么、干成什么以及德的表现,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防止唯GDP、唯数字论英雄,全面、真实、公平、公正地考核评价干部,按德才表现任用和调整干部。
 
    坚持群众公认“任用干部”,必须注重公论。要使用好干部,不能只由领导和组织部门说了算,群众公论也是任用干部的重要“砝码”。组织部门除了要认真研究制定不同岗位的任职标准外,更要在群众公论环节上下功夫,在考察谈话、民主测评等人员的选取上既注重广泛性,又注重代表性,充分了解和掌握干部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公认程度,防止用“领导认可”代替“群众公认”,用“领导喜欢”代替“群众喜欢”,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坚持优中选优,力求人岗相适、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让真正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组织认可、群众公认的干部有舞台。(柳北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刘勇)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