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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城县:把好三个关键环节 切实贯彻落实新《条例》
发布日期:2014-07-15      | 字体大小:【
    柳城县高度重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贯彻落实,重点把好学习、推动、落实三个关键环节,切实学好用好新《条例》精神。
 
    一是在学习环节上注重融汇贯通。将学好用好新《条例》视为组织人事干部的看家本领,以多种形式集中学习新《条例》。一是组织全县机关党组书记、乡镇组委及相关工作人员近百人以视频会的形式学习新《条例》;二是选派县委组织部干部科一名同志参加为期1周的自治区级新《条例》专题学习,同时从县委组织部相关科室选派骨干力量及组织乡镇组委共18人参加了为期2天的市级专题培训。此外,创新学习方式,就新《条例》的内容、重点修改部分、作用意义等方面自行命题制作试卷,组织全县748名领导干部(含高配领导)进行考试,扩大了新《条例》的学习对象和认知范围。
 
    二是在推动环节上注重完善机制。将推动落实新《条例》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相结合。根据新《条例》精神要求,对目前已有的相关制度进行认真梳理完善,制定实施《柳城县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办法(试行)》,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和重要情况进行记录;实行《干部任用情况即时通报制度》,促使选拔任用干部的标准更加严格、程序更加规范、操作更加合理、责任更加明确,为从严要求、管理干部提供了依据;制定实施柳城县《关于建立领导干部监督预警机制的意见(试行)》,对11名平时表现不佳的领导干部发出书面警示通知书并进行谈话,通过指出存在的问题,要求相关人员作出解释、说明和回复,变事后问责为提前预防,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制定出台《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选用和管理工作。
 
    三是在落实环节上注重学以致用。将学习贯彻新《条例》与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全面推行关爱谈话、激励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组织部长走访基层干部”、 部领导“双访”干部及“部领导班子约谈挂钩单位主要领导”等活动,通过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的准确性。在干部选用中充分征求县分管、联系领导用人单位党组织和党政主要领导在特色人选、推荐人选中的意见,上半年发放征求意见表200多份;开展了县处级领导对分管联系部门科级领导干部的测评工作,县处级领导对全县748名科级领导进行了评定。强化单位“一把手”在选人用人上的自我约束力,将县公安局、县法院和县教育局列入 “一报告两评议”工作首批试行单位。同时还以新《条例》为基准,着力解决和治理好“三超两乱”问题,极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柳城县委组织部  黄海文  姚木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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