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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党内关爱 不能被钱所困
发布日期:2008-10-08      | 字体大小:【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较长时期以来,一些党组织单纯把党员作为被教育、被管理的对象,片面强调党员“应尽的义务”、忽视维护和保障党员“应有的权利”,致使相当数量的基层党员,特别是社区和农村党员,弱化了对党组织的认同感和归宿感,也弱化了党组织对党员的凝聚力和影响力。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关心和爱护基层干部、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作为一项具体的工作措施在全党代表大会上提出,其重要性和必要性意义是不言而喻的。

    这些年来,为了增强党组织对党员的凝聚力和影响力,我市社区党组织在建立健全党内关怀机制的工作上进行了不断地丰富与完善,如柳北区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从建章立制入手,努力构建社区党组织党内关爱机制,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精彩纷呈的关心和爱护基层干部、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的帮扶活动:一是建立定期谈心谈话制度。开设了“党员凝心热线”、“党员心语室”,倾听党员的心声,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尽可能地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二是建立民情记录制度。要求各个社区党组织的支部书记、委员、党小组长要及时收集、记录、整理所辖社区的老干部、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的基本情况,建好一份困难党员信息档案,使党组织对党员困难情况明、落实帮扶措施有针对性。三是落实结对帮扶制度。社区党组织开展了“党员连心户”、“一对一结对互助”的党内帮扶活动,安排一些身体较好、热心公益的社区党员与本社区内的生活困难党员、患重病党员和年老体弱的老党员结对子帮扶。特别是对困难党员,柳北区委、街道党工委分别设立两级“党内互助基金”专户,采取“党费出一点,财政补一点,党团捐一点,社会赞助一点,上级支持一点”的办法,多渠道筹集基金,建立了一个城区级“党内互助基金”和4个街道社区“党内互助基金”,筹款近30万元,对做出过突出贡献,获得城区级及以上表彰的困难党员给予适当补助;对因自然灾害及其他各种客观原因造成生活极度困难的党员、病故党员特困户分别给予适当救助;对贫、特困党员子女考入重点大学、普通大学户实行奖励;创建党员致富发展示范点,对有劳动能力而缺乏资金的贫困党员户,以发放贴息贷款的方式,扶持其发展生产等等,用党的关爱为受困党员送去缕缕春风,为他们缓解了不少燃眉之急。然而,由于各城区、各社区经济条件的差异,致使党内关怀程度参差不齐:经济条件好的社区,关怀机制健全,关怀面广,内容丰富,党建工作红红火火;经济条件差的社区,被钱所困,党内关爱常遇到“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尴尬,党建工作有点力不从心,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党内关爱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面很宽,需要坚实的物质基础支持。如何摆脱社区党内关爱被钱所困的“无米之炊”尴尬?就目前社区的条件而然,笔者认为最好的办法就是设立公益性、互济性、群众性的“社区党内关爱基金”,为社区党内关怀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设立“社区党内关爱基金”的做法,在外地和本市有不少城区都有过尝试,确实也在党内关怀工作中解决了一些问题,但是,由于筹资渠道狭窄,“基金”数额杯水车薪,根本无法保障党内关怀机制这个系统工程的正常运行。因此,设立“社区党内关爱基金”,必须要解决开源问题,这就要通过在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采取多种渠道筹资,形成一个“输血”和“造血”并存的经费保障机制,保证社区党内关爱的“财源”通畅不竭。在此笔者建议以下几条开源渠道:

    一、在各级财政中适当增加社区办公经费预算,以保证社区日常工作的开展的基础上,明确社区办公经费中必须有一定比例(如不少于20%)的经费用社区党组织活动经费,然后再从这些党组织活动经费中,提取一定比例注入“社区党内关怀基金”。 

    二、将政府用于绿化、环保、市政等方面的专项经费逐步向社区建设上投入,按照“服务基层、费随事转”的原则,把部分收费权利向街道社区移交,其中,由社区党组织开展服务获得的款项,提取一定比例(如不少于10%)注入“社区党内关怀基金”。
    
    三、借鉴中组部募集特殊党费的做法,设立市一级的募捐机构,由市委组织部设立募捐办公室,组织广大党员,特别是党组织中经济实力雄厚的能人募捐,为他们反哺社会的愿望搭建资助平台。同时设立专门账户,安排专人对基金进行管理,制定发放标准,通过严格的申请、审评程序向各城区社区上报的实际情况发放。(柳北区基层办  沈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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