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问责条例成为肃清党内腐败的“助推器”
2016年6月,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为进一步从严治党打下坚实基础,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从而维护党的形象,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有权必有责,失责必问。问责是防止腐败的重要利器,管党治党光靠个人思想觉悟是不够的,必须要有制度作为保证。如果没有制度做作为保证,形式主义、奢靡之风就会蔓延滋生,有了问责这把利器,有责不尽的无所谓心态、有责任不担当的现象将会无容身之处。有了问责这把“利器”,领导干部责任意识会更强,担当意识会更足,群众会更加拥护。
“无规矩不成方圆”。只有制定制度,立明规矩才能让人敬畏,让人时刻遵守。做到有责必问,失责必究,健全问责机制,使党内问责的内容、对象、事项、主体、程序、方式等更趋成型、更加规范。从而杜绝党内腐败的发生。领导干部不但当、腐败的问题在问责面前必将无处遁形。
反腐斗争是一个艰巨、长远的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加大反腐败的力度,极大地纯洁了党的风气,振奋了民心,真正地强化了我党的宗旨,使我党成为民心所向,受到群众拥护。学习贯彻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让问责成为常态有助于彻底破除党内腐败顽症,净化党内风气。
中国共产党是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党,党的形象不容损害,保持好党的良好形象,就必须肃清党内腐败的风气。《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落实落地将会锻造一支敢于担当、忠诚干净的领导干部队伍,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鹿寨县经济开发区网友韦远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