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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县:“微权力清单”编织村干部权力运行的制度“笼子”
发布日期:2015-08-03      | 字体大小:【

     今年,三江侗族自治县推出“微权力清单”制度,进一步规范农村“小微权力”运行,真正把“微权力”晒在“阳光”下、装进制度“笼子”里。

      编制“微权力”清单。将村干部所行使权力逐项分解,厘清村干部权力边界,以简政放权、便民利民为原则,梳理出村级事务权力清单34条,固化了重大事项决策、项目招投标管理、村级财务管理、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管理等集体管理事务18条,村民宅基地审批、困难补助申请、强农惠农补贴等便民服务事项16条。

      制作“微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每一个办理事项的责任主体、权力运行的操作流程、运行过程的公开公示、违反规定的责任追究等,并在流程图上配套设置权力行使的内容、依据以及每个村干部的职责权限、办理时间,明确规定村干部“哪些不该做、哪些该做、该怎么做”。

      强化对“微权力”的监督管理。发挥群众、村务监督委员会、乡镇纪委作用,实现县、乡、村三级对农村“微权力”规范运行的全程、实时、多方联网监控,使农村“微权力”在阳光下操作运行,防止“小权力”酿成大腐败。(三江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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