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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县:以“严”为准 执行“能上能下”机制
发布日期:2015-08-31      | 字体大小:【

      近年来,融水苗族自治县以“严”为准,从严考核干部、管理干部,以更严的要求执行“能上能下”机制,有效激活干部队伍,净化政治生态,提升党的公信力。

      “严”考核,画准干部。由县委组织部和县纪委组成考核组对拟提拔人员或科级领导干部通过个别谈话、民主测评、设立意见箱等形式,了解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向社会征求干部在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方面德的表现和意见,群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信箱、微信等形式向县委组织汇报,打消提意见得罪人的思想顾虑。对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进行核实,为干部提拔任用提供有力的证据。

      “严”问责,敢于挑刺。加大纪律检查力度,对干部走读、工作作风、上班纪律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发现不良情况,即采取现场教育或约谈。强化警示教育,以身边的人、说身边的事为主体,把县内或重大案件等用图片、文字、视频等形式通过警示教育基地集中展示,不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到场观摩学习,进行警示教育,营造良好的政治环境。加强队伍建设,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开展给领导干部家属的一封信、与领导干部签订一份诺书等活动,不断加强领导干部家属监督、个人廉洁的良好从政风气。

      “严”执行,管好干部。对于违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不敢担当、不负责任,为官不为、庸懒散拖,干部群众意见较大的等情形之一的干部,经组织提醒、教育或者函询、诫勉没有改正,被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县委及时予以调整或免职。今年上半年,全县共接受信访举报104件(次),立案57件,涉及乡科级干部9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6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7人。(融水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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