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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不断完善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方式打造阳光组工
发布日期:2011-04-12      | 字体大小:【

形式上的一小步  制度上的一大步

——柳州市不断完善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方式打造阳光组工

    为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柳州市委组织部创新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方式,自今年3月起对拟提拔领导干部的基本情况、任职经历和照片,在报纸、电视台、党建网等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站进行了公示,着力打造阳光组工。

    一、增加公示内容,把群众反映做为选拔干部的“试金石”

    在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中,增加被公示干部的任职经历和照片,让干部群众对拟提拔领导干部的了解更全面、更直接,真正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选择权落到实处,真正让群众来把关,真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公示内容越详尽,越有利于群众监督,使得领导干部更加严格要求自己,既对上负责,又重视群众需求。对于被公示干部而言,除了最大范围地接受群众监督外,本身也获得了一种社会层面的认可。只有群众认可、群众公认的干部才是最可靠的干部。

    二、拓宽公示渠道,把群众评价作为考察干部的“晴雨表”

    在报纸的基础上,借助电视和网络进行公示,拓宽了公示的渠道。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在市委常委会召开的第二天即在报纸上刊登、电视上播出和网络上挂晒。公示的载体由“纸上”公示变成“互联网上”、“电视上”,特别是互联网公示,让更多的干部群众能够了解到干部选用情况,扩大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范围,有利于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积极作用,增强了干部工作的透明度,有利于促进组织工作满意度的提高;落实了选人用人的民主政策,有利于促使“多数人选人、在多数人中选人”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三、创新公示方式,把群众意见作为任用干部的“参考书”

    从以往的单位一纸公告到报纸普通公示,再到现在的跃然各大媒体,将以往仅仅是办公区域的知情,扩大到全社会的知晓。形式上的一小步,制度上的一大步。不断丰富公示内容、创新公示方式,给组织上用人增加一道过滤器,推进对拟任人选的考察更加深入细致,弥补通过规定程序考察干部掌握不到的情况,促进领导干部自我约束、规范行事。坚持在报纸的重要版面、显要位置公示,坚持在电视台黄金时段公示,坚持在网站开辟专栏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真正做到将群众意见作为选用干部的“参考书”,真正把那些实绩突出、组织放心、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选拔上来,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市委组织部调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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