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严管干部出新规
划定行为红线确保监管威慑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从强化对干部的纪律教育和刚性约束、深入了解掌握干部履职守纪情况、严格执行从严管理干部的组织措施、认真落实从严管理干部的责任等4个方面为打造“响当当”的干部队伍架设起有效管用的“硬杠杠”。
要求明确,严字当头。《若干意见》充分体现了中央对从严管理干部的纪律要求,在关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反对“四风”和加强作风建设、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一系列新要求新规定基础上,进一步结合广西实际,更加突出“认真”和“从严”原则,从政治、组织、财经、廉政、群众、宣传、人事、保密、外事等9方面明确干部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明明白白告知纪律约束,清清楚楚划定行为红线,扎扎实实发挥铁律杠杆拦截作用,以彰显纪律要求的强大威力。
重点突出,切中要害。《若干意见》突出问题导向,坚持找准穴位不散光,剑指干部管理过程中失之于宽、失至于软的问题,力戒干部监管过程中蜻蜓点水、隔靴搔痒的弊病。尤其是在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审计监督、个人事项报告、干部信息分析研判、“一把手”监管等关键环节和要害部位着力加大从严管理力度,解决了重点监管什么和如何监管的问题,提出了全面推行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制度、市县(市、区)党委书记用人行为离任检查制度、党政“一把手”讨论重大事项末位发言制度等一系列具有很强现实针对性和实际操作性的监管措施。
标本兼治,长效管理。《若干意见》从谈心谈话、提醒教育、严肃党内生活、科学调整干部、问责失职渎职干部、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和加强人文关怀等方面对从严管理干部的组织措施提出系统性要求,治标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解决突出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治理问题产生的根源,构建起“管”“治”结合、“防”“治”并重的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干部管理工作从单一分散的“游击战”提升到全面集中的“阵地战”。
责任清晰,多管齐下。《若干意见》还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肩负起抓班子、带队伍的政治责任,干部管理职能部门要履行管理责任,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好从严管理干部的职责,同时建立干部管理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明确干部管理各环节的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逐级建立从严管理干部责任制,通过用人责任追究促进干部管理工作落实,通过多管齐下确保形成从严管理干部的巨大合力。(桂祖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