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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城县:“分散放权”规范干部选任机制
发布日期:2014-09-01      | 字体大小:【
     柳城县探索推行县委(书记)分散放权制,明确乡科级岗位出现空缺,县委(书记)不拿意见,不定人选,不另设条条框框,把民主推荐科级领导干部的最初话语权、决定权赋予基层党组织和干部群众,促使选人用人更稳、更准。
 
     首先,在一定范围内发布空岗预告及任职条件,放权由分管用人单位的县四家班子领导及用人单位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后备干部的特点进行酝酿,向用人单位干部职工以及与该单位业务来往密切的相关部门、企业或个人,广泛征求对初步候选人的使用意见建议。其次,根据民主推荐、测评结果,以综合得分排名确定2-5名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县委常委会差额票决。最后,由县委书记同时约谈拟任职人、提名推荐人和用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并当场签下明确三方责任的《廉洁履职承诺书》。
 
     目前,该县18名以“分散放权”推选出来的科级领导干部,不论在工作表现还是适岗状态方面,都得到了干部群众、用人单位的认可和好评。(柳城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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