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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九批自治区优秀专家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8-03-08      | 字体大小:【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第九批自治区优秀专家的决定

201831日)

 

人才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是实现民族振兴、赢得国际竞争主动的战略资源。1992年至2013年,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先后命名表彰了八批自治区优秀专家。这支优秀人才队伍在科学技术创新、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和人才团队培养等方面,充分发挥了学科、学术、技术带头人的引领作用,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近年来,全区广大人才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求实创新的科学精神,立足岗位,发挥专长,敢于创新,勇于创业,在各行各业、各条战线、各个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突出业绩,涌现了一批优秀人才。为表彰先进,弘扬创新创业精神,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优秀专家评选管理办法》(桂办发〔201736号)有关规定,经组织推荐、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综合评审等程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授予王宁等100名同志第九批广西壮族自治区优秀专家称号,并享受相关待遇。

希望获得称号的第九批自治区优秀专家把荣誉作为新的起点,再接再厉,继续发挥引领、辐射、带头作用,潜心研究,勇于担当,不断创新,努力取得更大成绩。全区广大人才要以受表彰的自治区优秀专家为榜样,在各自岗位上扎实工作,奉献才智,奋发进取,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各级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人才发展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人才优先发展理念,深入实施人才强桂战略,坚持以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为牵引,把更多优秀人才吸引过来、培养出来、使用起来,为持续营造三大生态、加快实现两个建成,扎实推进富民兴桂,奋力谱写新时代广西发展新篇章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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