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会《条例》精神,踏上从严治党新台阶
4月12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各级党委要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的工作机关作为实施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党的事业的执行机关,更需要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推进从严治党。
领会《条例》精神,把牢从严治党大局方向。党的工作机关作为党实施政治、思想和领导的机关,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加强机关党员思想和队伍建设,把牢从严治党大局方向。领会《条例》精神,党的工作机关要积极开展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中做到守纪律、讲规矩并起到表率作用,使机关党员始终保持对党的事业和党中央的绝对忠诚,在强化党员思想和队伍建设的工作中把牢从严治党大局方向。
领会《条例》精神,筑牢从严治党制度之基。党的工作机关要严格落实每一项基本制度,机关领导班子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条例》的试行完善了从严治党的制度建设,筑牢了从严治党制度之基,机关党员学《条例》、悟《条例》、从严从实打根基,让从严治党踏上了新台阶。
领会《条例》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仅要加强党的工作机关党员的思想和队伍建设,把牢从严治党大局方向,更要严格落实每一项基本制度,筑牢从严治党制度之基,让从严治党踏上新台阶。(城中区潭中街道网友邓单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