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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健康体检” 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发布日期:2016-09-28      | 字体大小:【

坚持“健康体检” 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落实工作责任、深化日常了解、注重分析研判、加强动议审查、强化任前把关、严格责任追究六个方面,对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切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作出具体规定。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断提高选人用人质量。

防止干部“带病提拔”,首先要强化“部门会诊”的责任意识。各级党委(党组)对选人用人负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分别承担直接责任和监督责任。要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好干部标准,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把好选人用人关,大力培养、大胆使用忠诚干净担当、谋改革促发展实绩突出的干部。充分发挥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作用,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等各项监督制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经常性监督检查。

防止干部“带病提拔”,重点要加强从“日常体检”识病灶。必须把了解干部的功夫下在平时,加强综合分析研判。一是要广泛了解。坚持经常性、近距离、有原则地广泛接触干部,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识别干部。多与干部谈心谈话,观察干部的见识见解、禀性情怀、境界格局、道德品质和综合素质,进一步识别干部。二是要突出重点。通过调研、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任期考核、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等渠道,及时掌握干部的德才表现、重要情况和群众口碑,注重了解干部在重大事件、重要关头、关键时刻的表现,以强化对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廉洁自律等情况的把关。三是要整合信息。健全完善日常联系通报机制,组织人事部门及时收集整理纪检监察、审计、信访、巡视、督导等执纪监督方面信息和网络舆情反映的干部有关情况,建立干部监督信息档案。四是要会诊辨析。开展经常性分析研判,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问题反映较多的干部要重点研判。根据问题线索,及时对干部进行谈话或函询,认真调查核实情况。

   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关键要把好“岗前体检”的程序和指标。要严格选拔任用工作启动后的全程把关。一是要细化措施。在动议审查环节,规范动议主体职责权限和程序,坚持先定规矩后议人选,按照以事择人、按岗选人的要求进行充分酝酿,在此基础上比选择优,研究意向性人选。在任前把关环节,针对不同考察对象的具体情况,细化考察内容,改进考察方式,抓住重要行为特征,有针对性地找知情人谈话,采取民意调查、专项调查、延伸考察、实地走访、家访等办法,广泛深入地了解干部。二是要加强审核。实行“四凡四必”,即: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三是要关口前移。动议即审,该核早核,对动议酝酿时纳入考虑范围的有关人选,提前审核其政治表现和廉洁自律等情况。对发现问题影响使用的,及时中止选拔任用程序。(柳南区太阳村镇网友 赤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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