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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指不作为 棒打“逍遥官”
发布日期:2016-09-05      | 字体大小:【

剑指不作为  棒打“逍遥官”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该《条例》的出台翻开了从严治党的新篇章,条例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问责。

在抓作风、反腐败的高压之下,大部分党员干部不敢乱作为,纪律规矩意识也有所增强,但不作为的现象在干部中也时有发生,“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心理仍然存在,少数干部工作职责不明确,群众来办事你推我让,抱着得过且过的心态,没有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任务,其行为造成负面影响不小。

条例》的出台如同一把利剑,直指不作为党员干部之“要害”,较以往出台的法律法规更加细化且具针对性。在追责上,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对近几年来存在的党员干部不作为的行为起到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条例》的出台,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真正把问责压力转化为前进动力,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切实做到有责、尽责、负责。党员干部在工作中要大力弘扬敢负责有作为的担当精神,在践行新发展理念、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障改善民生等方面敢于担当、勇于担当,创新工作方法,推动经济社会转型发展、跨越发展、同步小康。

在体制中有部分官员领着工资不做事,对群众之事不听不看不闻不问,上班看报喝茶等下班,日子过得格外“逍遥”。“逍遥官”的存在总是和监督缺位有关,公众利益无小事,身为人民公仆却不为人民办事,《条例》的实施不仅给了这些人当头一棒,也给群众带来希望。“终身问责”是这次条例的一大亮点,领导干部一旦失职失责并造成严重后果,即便是工作岗位变动、退休,甚至已经提拔的,照样追究,终身追究,铲除“在位不为官”,严肃党的纪律,让“逍遥官”无处可逍遥,直至不敢逍遥。(柳城县大埔镇网友马嘉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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