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马山县认定的扶贫对象中,有3119人不符合扶贫建档立卡标准,其中有343人属于财政供养人员,有2454人购买了2645辆汽车,43人在县城购买商品房或自建住房,439人为个体工商户或经营公司。越“富”越扶,这样的扶贫无疑是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精准扶贫”相悖。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精准扶贫,贵在精准。”精准首当其冲。而精准第一步就是精准识别贫困户,只有识别出真正的困难户,后续的精准帮扶和精准管理才能起作用,精准扶贫的意义才能显现。然而作为国家级贫困县的马山县,其到2020年还面临着10万人口脱贫任务,却在认定的困难户中出现了3000多人不符合扶贫建档立卡标准。按照这样“贫困”人口制定出来的扶贫方案无疑是偏离扶贫初衷的。
根据精准扶贫操作手册,贫困户的认定要经过群众评议、入户调查、公示公告、信息录入等层层把关,任何一项程序有异议都无法通过贫困户的建档立卡,具备如此严谨、合规程序的精准扶贫都会变得不“精准”,究其原因在参与认定的双方的不“精准”,这其中既有“假”贫困户面对扶贫资金的贪婪,也有政府的干部作风不严,识别不准,甚至还存在贪腐等严重的“四风”问题。
问题根节之处已然暴露,如何应对处理是开展精准扶贫的当务之急。首先,公开扶贫工作,群众监督与政府监督相结合,把那些妄想“冒认”的人排除在名单之外。其次,要严格执行困难户认定程序,杜绝“走过场”的行为,同时对工作人员的培训也不能放松,要明确每一步骤,更要加大处罚力度,杜绝“内幕交易”、贪腐等现象的出现。
共同富裕是国人百年之梦,是中国梦的缩影。精准扶贫是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是一项事关人民的民生工程,它直接涉及百姓的切身利益。精准扶贫要精准到位,杜绝“马山现象”,扶贫攻坚战才能胜利,广大贫困百姓才能真正脱贫实现全面小康。(鹿寨县委组织部 吴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