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是顺应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以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为重点,努力让农村具备更好生活条件,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在乡村建设行动中,党员干部要以解决农民群众“急难愁盼”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持足够的历史耐心,久久为功、从容建设,在乡村建设行动中擦亮“为民招牌”。
以学为先、学思践悟,在政策理论上“了然于胸”。学习是我们干部安身立命的根本,再完善的政策、再有力的举措,学懂弄通是前提。《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提出了许多新理念、新论断,确定了许多新任务、新举措,需要我们通过学习来准确领会;要多思多想,努力掌握《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政治意义、历史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要注重采取理论和实践、历史和现实、当前和未来相结合的方法,把每一点都领会深、领会透,做到在政策理论上“了然于胸”,为开创乡村振兴建设美好未来奠定理论基础。
深入一线、问需于民,在解决问题上“靶向精准”。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基层干部在解决群众问题的时候要保持足够的历史耐心,把问题形成的“来龙去脉”掌握透彻,才能聚焦问题的根源确保一击即中,高效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党员干部要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尊重人民意愿,保障人民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心系群众用情用力做,坚持第一时间回应和解决,在为民办实事上善作善成、做细文章,干一件成一件。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财力可持续和人民可承受的基础之上,让为民服务的成效经得起群众和历史的检验,永葆务实为民的本色。
知行合一、谋定快动,在践行使命上“狠抓落实”。从脱贫攻坚到疫情防控,历史和现实一再证明,无论面对怎样的复杂严峻局面,只要我们咬定目标、坚定信心,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聚焦、聚神、聚力抓落实,做到紧之又紧、细之又细、实之又实,就一定能克服各种各样的艰难险阻,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在新征程上夺取新的胜利。面对乡村振兴建设行动,我们要结合当前正在进行的国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广西问题整改、争创乡村振兴建设示范县等中心工作,完善农民参与乡村建设程序和方法,鼓励村民投工投劳、就地取材开展建设,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吸纳更多农村低收入群体就地就近就业,确保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