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周五心在家,周二周四打电话,周三开会回趟家,心思那还在乡下。”这句顺口溜形象的反映了当前县、乡干部“走读”的情形。针对这种现象,我县纪委对领导干部的“走读风”进行夜查;并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基层夜访群众听民意,立行立改求实效。
夜查干部防走读。为贯彻落实自治区纪委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坚决纠正基层领导干部“走读”问题的通知》防止干部“走读”情况出现,县纪委从临时组建夜查小组、灵活调整夜查时间、变换多种夜查方式、及时曝光夜访结果四个方面来刹住“走读”这阵风。临时组建夜查小组,从县纪委、组织部、绩效办、广电局抽选精兵强将,组成“夜查夜访组”。而在每次夜查夜访前,临时“点将”随机组合成员,并通知被抽调人员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封存手机,避免“跑风漏风”。灵活调整夜查时间,针对不同夜访内容,灵活调整夜查夜访时间,在不定期夜查夜访(各乡镇、县应急办、县防汛指挥部、政法系统等)值班情况,确保“夜查夜访”活动,不留“死角”。变换多种夜查方式,为确保获得“一线”材料,使夜查夜访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采用实地走访、点名查岗,电话追访、回头查访、视频监控等方式,在夜查夜访对象不知情的情况下开展检查。及时曝光夜查结果,注重对夜查夜访结果的运用,对夜查夜访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过媒体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在处理上推行“升级版”,不固定处理上限,不讲情面。情节轻微的,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对主要负责人做出诫勉谈话、岗位调整处理,保证结果运用的刚性。
夜访群众暖人心。县纪委利用“夜查夜访”活动,把我县干部走读变为干部夜访,把群众上访变为干部下访,解决“白天干部下村,群众下地干活;晚上干部回城,群众收工回家,双方碰不到一块”的矛盾,推行“5431”驻村夜访工作制,要求全县领导干部每周在工作所在地工作不少于5天、住宿不少于4个晚上、入村调研和解决实际问题不少于3天,每一个月月初将干部考勤情况进行“三点评”,即自评、互评和群众评,并建立考勤登记档案。规定领导干部在“夜访”中必须做到“五个掌握”,即掌握农村经济发展现状、掌握基层组织建设情况、掌握群众思想动态、掌握村内主要矛盾、掌握急需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做好《夜访群众明细账》。通过夜查夜访活动,拉近群众的距离,了解群众的需求,解决群众的困难。
目前,“夜查夜访”活动已收集到群众反映的问题132条,已解决58条。“夜查夜访”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引向深入。(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