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县法院通过实施诉讼收费、代管经费账户分离,与各乡镇有网点的银行合作,增加POS机等多种措施,切实解决当事人诉讼费缴纳、执行回款支付等交钱、转账困难的问题。
安装POS机,缴纳费用“省距离”
以往立案缴费的做法是,当事人持法院开具的缴费单到指定银行交费后,再持银行缴费凭证回到法院办理立案手续,法院再开具正式收据。如此一来,当事人来回奔波,加上法院离指定银行路途较远,不少当事人反映交费困难。为方便群众诉讼,今年7月,该院通过与银行协调沟通,增加多台POS缴费机,启用银行卡刷卡缴费系统。当事人只要手持银联卡,就可完成诉讼费用缴纳,立案工作人员可当场开具正式票据给当事人,实现了立案、缴费一站式服务,为当事人提供便利,减少当事人诉累,同时亦提高了立案效率。
扩大银行合作网点,自动履行“省距离”
以前当事人支付执行款项需要跑到县城指定的银行网点办理,每次还要排上很长的队,劳心劳力花时间。该院已加强与农村信用社的合作,利用信用社在全县各乡镇均设有网点的优势,让当事人尤其是处于边远乡镇的当事人不用再为跑远路到县城交款而烦心费神,为当事人解决了“远距离”的难事。
该院还进一步规范涉诉费用管理制度,将诉讼收费、代管经费账户分离,使汇入法院代管帐户的每一笔债务款的用途都明析,与案件一一对应,有效地压缩了债务款的流转时间,当事人可以更快的领到执行款。
强化服务意识,高效立案“省距离”
该院在方便群众打官司的同时,强化法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要求立案工作人员着装整齐、语言文明、工作认真,热情接待来诉群众,对当事人的起诉认真审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依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做好诉讼引导和依法解释工作,努力为群众提供快捷、高效的服务,不让群众“白跑路”、“多跑路”。 (县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