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相关媒体报道,2014年,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进一步加强“裸官”管理监督,截至目前,全国已清理3200余名副处级以上“裸官”。中央治理“裸官”这记重拳实在大快人心,笔者认为,治理“裸官”还必须让其“裸晒”,通过推行官员财产及个人情况申报制度,让“裸官”个人信息透明化,发挥媒体、民众的监督作用,达到“以裸治裸”的效果。
尽管“裸官”并不能等同于贪官,但因其配偶子女移居境外,以致“身在曹营心在汉”的绝非少数,他们一旦贪腐,必将更加无所顾忌,出逃时更是“赤条条来去无牵挂”。况且“裸官”出逃,大多数都是经过长期精心筹划,偷偷转移资产,自己未动,妻儿先行,等到东窗事发,早已“不辞而别”,逃之夭夭。也正因如此,如何取证认定贪官们在国外的资产是从国内转移出去的,成了相关办案机构特别头疼的问题。
与其等“裸官”出逃后再去追查他们的财产“下落”,不如未雨绸缪,在确认他们“裸官”身份的时候就将其财产及个人情况公之于众。目前,“裸官”清理工作虽然已经初见成效,但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出逃“裸官”们洗白“违法财产”的手段会越来越多、越来越高明,只有让“裸官”们“裸晒”于众目睽睽之下,他们才不敢也不能违法乱纪、胡作非为;只有断掉“裸官”的“裸奔之路”,他们才不敢玩“瞒天过海”、“金蝉脱壳”的诡计。(柳北区网友 黎 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