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2016年中央持续推进简政放权。这表明了中央继续转变政府职能的决心。自中央提出简政放权以来,各地也纷纷建立权力清单,将权力下放。简政放权不是简单的放下权力,而是要做到放管结合,既要把该放的权力放下,又要把该管的事情管起。
一是适当增加基层人员配置。“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基层工作事务繁杂,基层工作人员往往身兼多职,权力的下放伴随着工作量的增加,只有通过增加人员配置,减少基层单位的负担,提高工作效率,才能真正达到简政放权的目的。
二是加强基层工作人员培训。通过简政放权,很多审批事项下放到基层,但由于部分基层工作人员对审批的条件和标准不熟悉,就会出现想批而不敢批的现象。因此权力下放的同时要加强对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特别是要针对下放的审批事项进行培训,规范工作程序,避免给办事群众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三是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简政放权是为了简化审批环节,方便群众办事。当权力下放到基层,如果缺乏有效地监管,无形中会出现各种乱象,这不仅没有达到简政放权的目的,反倒会成为政府转变职能的绊脚石。因此相关部门只有加大事中事后的监管力度,才能做到“放而不乱”。不仅要管,还要真管、细管、严管,这样才能真正发挥权力的作用。(黎建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