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落实责任制 强化措施抓落实
鹿寨县:廉政建设跟着经济工作走
近年来,鹿寨县坚持一手抓经济发展,一手抓党风廉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出了特色,促进了经济社会和谐、快速、科学发展。
加强领导,积极推动责任制落实。进一步明确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抓全面、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确保县党政班子成员和部门一把手“一岗双责”落实到位。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办法,每年对乡镇、部门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不仅把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还列入年度综合考评的“一票否决”指标内,激发领导干部落实责任制的积极性。
强化监督,保证制度执行到位。县委班子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等制度,始终坚持“决策前充分民主、决策后高度集中”的工作原则。在选人用人上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真正把作风过硬、能力突出的优秀干部选拔上来。县政府班子对于重大财政资金调度、重大投资项目安排等重大决策,都坚持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两年来,全县组织开展了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按照中央、自治区、市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开展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专项整治,每年各项费用在上一年基础上压缩10%以上;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对个别单位存在的“小金库”和挤占、挪用专项基金等问题,及时进行了处理。
严格惩处,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紧紧抓住责任追究这个关键环节,哪个部门出了问题,分管该部门的县领导要在县委常委会上做出检讨和说明,并限期进行整改。同时,县委还全力支持县纪委监察局查办案件。2008年以来全县共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16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1人(其中乡科级干部22人),挽回经济损失700多万元。同时,为46名受到失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了事实。(杨继强 陈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