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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立法强化监督
发布日期:2016-09-19   |  来源:文章来源:柳州日报   | 字体大小:【

推进立法强化监督

——市第十三届人大法制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工作亮点综述

    积极推进立法工作、认真行使好地方立法权、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五年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切实履行职责,协助常委会做好立法和监督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协助市人大常委会申请行使地方立法权,使我市2015年8月1日起正式行使地方立法权,成为全区第一批确定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城市之一。

    负责起草《柳州市立法条例》和统一审议《柳州市莲花山保护条例》两部地方性法规,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柳州市立法条例》经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已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生效。作为我市第一部实体法《柳州市莲花山保护条例(草案)》已进行了第二次听取和审议。目前已初现雏形,有望今年底正式颁布实施。

    认真编制年度立法计划,草拟2016年立法计划,对柳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备选项目认真调研,为下一步的柳江流域环境保护立法奠定基础。

    切实加强立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市人大立法机构,建立市人大立法专家顾问库,以及广西师范大学、市委党校两个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充分发挥专家和高等院校在地方立法中的智力支持作用。助推政府加强立法队伍建设。

    积极参与各项立法活动。五年以来,对全国人大《预算法》《民法总则》、自治区人大《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消防法>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专利条例》《广西企业民主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广西立法条例》等20余件法律法规草案的立法调研或征求意见,法制委都认真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及时反馈给上级人大常委会,有些意见得到了上级人大常委会的采纳。

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先后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队伍建设工作、市政府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计划工作和法治柳州建设工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工作、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案件工作、市人民政府关于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计划工作完成情况6项专项工作报告。

    不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先后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民事诉讼法、消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等5部法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

    对市人大常委会确定的议案办理情况开展跟踪监督,认真做好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督办工作,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通过评议工作,使市人大常委会全面了解法官检察官以及“两院”的工作情况,切实增强了“两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切实推动了“两院”改进司法工作,确保司法公正和权威。

    积极开展专题调研,先后与市残联联合开展我市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残疾人就业条例>办法》情况专题调研,以及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康复资助工作专题调研;与市政协社会法制委联合开展禁毒工作和社区康复工作专题调查……此外,还认真做好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转办、交办和督办工作,五年共办理信访209件。(日报记者闫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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