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柳州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十七次全体会议决议
(2016年5月9日中国共产党柳州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十七次全体会议通过)
一、中国共产党柳州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定于2016年8月中旬在市文昌会议中心召开。
二、大会的主要议程1.听取和审查中国共产党柳州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2.审查中国共产党柳州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书面);3.选举中国共产党柳州市第十二届委员会;4.选举中国共产党柳州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5.选举柳州市出席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
三、代表名额、分配原则及产生办法中国共产党柳州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为471名。
代表名额的分配,由市委根据各选举单位所属党组织的数量、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并由这些选举单位按照市委提出的选举办法和差额比例,召开党代表大会或代表会议选举产生。
解放军、武警部队代表的选 举工作,由柳州军分区、武警市支队党委拟定具体方案,经市委批准后实施。
四、全会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团结和带领全市各族人民,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团结一心,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柳州市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