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完成
责任清晰效率提高
日报消息(记者梁晶晶、通讯员苏祖生)为进一步落实“三转”,聚焦主责主业,我市积极推进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昨日从市纪委获悉,目前我市10个县区已全部完成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有力推进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改革后,机构设置更加规范,工作力量向纪检监察主业倾斜,10个县区直接从事执纪监督的机构占机构总数的80.4%,办案人员占行政编制总数的比例超过40%,达到强化执纪监督问责目的。
各县区纪委根据内设机构改革的情况,参照自治区纪委、柳州市纪委内设机构的职能,结合实际进行了重新核定。改革还严格规范了职能设置,上级纪委内设机构的所有职责均在县级纪委内设机构职责中体现,不缺项、漏项、错项,着力解决了以往职能交叉、工作重复等问题,确保责任清晰,履职全面,效率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