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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起我市设点开展春节慰问
发布日期:2016-02-01   |  来源:文章来源:柳州日报   | 字体大小:【

明起我市设点开展春节慰问

慰问对象是市属企业困难职工失业人员等

日报消息(记者练冰、通讯员张翔)日前,我市已对在岗“三支一扶”大学生共401人(其中区级56人,市级345人)进行了春节慰问,共发放慰问金20.05万元。从22日至4日,我市将在四个城区和柳东新区分别设点,统一发放春节慰问品,慰问市属企业困难职工及失业人员。

据悉,本次慰问工作主要针对我市市属困难企业(不含县、城区属及下放城区管理的企业)中的困难职工、困难退休人员、已实行社会化管理的企业困难退休人员以及在20161月仍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

经过前期调查摸底、资金测算、慰问物品公开招标等一系列的筹备工作,确定今年的慰问标准为:特困职工和患重病的困难职工(含退休人员)发放慰问金的标准为600/人;困难职工(含退休人员)发放慰问金的标准为400/人;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发放慰问金的标准为400/人。此外,已实行社会化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还有价值500元的慰问物品,由各城区分别组织发放。

据统计,2016年春节慰问涉及16家市属困难企业中的571名慰问对象,覆盖近1.4万名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和2708名已实行社会化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慰问对象总数超过1.7万人,涉及慰问资金880余万元。

我市将于22日至24日进行春节慰问金(慰问品)的发放工作,其中:对市属困难企业的慰问,将由市人社局采取统一转账的方式,将慰问金转入企业账户并监督企业将慰问金发放到相关职工和退休人员手中;对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市社保局直接将慰问金转入其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银行账户;对已实行社会化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将由各城区组织安排发放工作。确保将春节慰问金(领物券)发放到每一个春节慰问对象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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