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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基层调解队伍建设 确保“人民调解”为人民
发布日期:2020-06-26   |  来源:三江县司法局  | 作者:吴勋 杨素娟 | 字体大小:【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人民调解队伍建设提高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有效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综合能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6月23日,三江侗族县司法局曹骏强副局长带队到同乐乡开展“同乐苗族乡2020年第一期人民调解员培训会”,19个村级人民调解委46名调解员参加培训

会上,曹骏强副局长首先通过一些典型的山林、土地、水利纠纷案例分析,强调了在各类矛盾纠纷处理中需要注意的各种证据材料法律效力问题以及证据的收集使用问题,对矛盾纠纷的成因、证据采集、调解方法技巧等各方面都作了详细的分析及解读。同时,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处条例》的相关内容,强调了在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的调处过程中,自然资源管理、林、水利、司法行政等各职能部门要加强联动,密切配合,健全土地山林水利纠纷调处机制,共同提升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能力。同时,针对新形势下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对突发性事件的处理基本原则问题,也作出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具体要求。

会议要求,在纠纷调解过程中要坚持“法理与情理”的兼容并用、有机结合,有效避免社会矛盾纠纷进一步激化,巩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作为“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社会责任担当和使命感,真正确保“人民调解”为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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