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清华主持召开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强调
以真督实察推动改革落地生根
10月12日,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彭清华主持召开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三次全体会议。他强调,全区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运用督察利器,以真督促真抓,以实察求实效,打通职责不清、落实不力、跟进不快的“梗阻”,推动各项改革举措落地生根。
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李克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六、二十七、二十八次会议精神。会议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在这三次会上的重要讲话,进一步强调要坚定改革信心,增强改革定力,强化责任担当,完善工作机制,严格督察落实,以自我革命精神推进改革,这对我们做好当前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入领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推动我区全面深化改革取得新成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西江水运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广西壮族自治区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实施细则》《广西壮族自治区乡镇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细则〉(试行)》,听取了自治区工商局关于商事制度改革推进情况汇报、防城港市和河池市关于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情况的汇报。
会议强调,深化西江水运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创新内河水运管理模式,破解船闸、航道、港口、航运的建设管理体制机制问题,全面提升西江黄金水道的航运综合能力,带动和促进西江经济带加快发展。
会议指出,深化律师制度改革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要完善律师执业保障机制,健全律师执业管理制度,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律师在推进广西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全区经济发展、服务和保障民生中的重要作用。
会议强调,良好生态环境是我区的金字招牌。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必须严格程序、强化统筹,科学合理、利于长远。要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实行生态红线保护区负面清单制度,加快构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措施体系。要建立健全环境保护部门间的沟通协作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加强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的追责问责,共同维护好我区生态安全的“生命线”和公众健康的“保障线”。
会议强调,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要严格遵循乡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原则和资格条件,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把改革发展需要、人民群众需要的优秀干部选拔到乡镇领导班子中。
会议强调,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要强化法治意识,认真做好案件线索的通报、移送,实现优质、高效、协同办案。要将反腐败协调配合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深入推动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会议指出,督察是改进工作、提升效率、推动落实的重要法宝。要压实督察责任,创新督察方式,紧盯督察重点,突出抓好中央在我区部署的重大改革试点的督察,抓好“十三五”期间我区实施“四大战略”“三大攻坚战”相关重点改革的专项督察,抓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国资国企改革、财税金融改革等重点领域的督察,既要紧盯改革部署上的进度,更要紧盯改革落实上的深度,既要督改革速度,更要督改革质量。
会议要求进一步改进督察作风,依法督察,科学督察,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避免重复无效督察。既要在督察中善于发现问题,也要尽最大可能帮助协调督促解决问题,让督察在终端见实效。
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出席,各专项小组、自治区有关部门、有关地方负责同志参加会议。(记者/魏恒 蓝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