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节前夕,市机构编制事务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小唐仍坐在电脑前,整理密密麻麻的“非行政许可审批”目录—— — 其中大部分都将取消,其余的会划入到权力清单的10个类别里。近一年来,作为权力清单制度改革的前期工作和重要内容,我市已下文取消了53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开证明常是获得非行政许可审批的前置条件。重新清理后,‘人在证(征)途 ’的现象将逐渐消失,在清单明确下的政府部门的权力边界也将明明白白。”小唐对改革充满了信心。
8月底,市编办草拟的《柳州市推行一份清单管边界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称《方案》)正式过会,把我市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工作纳入了规范化、程序化轨道,为改革实施提供了总依据和总遵循。
市编办副主任邵怀聪分析指出,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就是要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治理能力为核心,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总体要求,清理规范部门行政权力,明确部门职责。其主要目的和作用,就是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以及市政府与县区政府之间、市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完善决策科学、执行坚决、流程优化、监督有力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通过推行权力清单制度,进一步规范市政府各部门职责权限,加快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邵怀聪说。
《方案》明确,要编制包括政府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份清单。什么样的权力将纳入权力清单?“简单来说,这是一份划 定政府‘能做什么 ’的清单。纳入清单是法定行政机关或组织‘对外 ’行使的权力,即‘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具体行政行为 ’,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 制、行政征收和行政给付等10个类别。而‘对内 ’行使的包括内部行政命令等政府内部事项不列入权力清单范围。”邵怀聪分析说,而责任清单,则明确了政府“应该做什么”的内容。
权力清单出台后,对各级政府的权力界定变得更加明晰,不属于权力范围的,“请客送礼也没用”。比如,此次在行政权力自查自清时,“依法重点清理减少投资项目审批、生产经营活动审批、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评比达标表彰、评估等,全面清理取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利用‘红头文件 ’设定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邵怀聪说,“这将极大减少市场主体从事经济活动的各项成本,让大家能专心从事生产经 营活动,促进整个社会经济高效率运转。”
同时,为了改革能够科学有效地推进,在集中审核阶段还将建立专家审议机制,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学者等组成专家论证组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并按照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要求,以减少政府各部门(单位)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和改善政府管理、提高行政效能为工作目标进行综合审议。(梁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