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分工方案》、县政府办《三江侗族自治县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工作方案》创建节约型机关的部署要求,县委组织部在部内积极开展相关活动,以贯彻生态文明理念,培养单位人员绿色意识,共同构建绿色环保的生活氛围。

自制定方案实施以来,县委组织部高度重视,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以下措施以完成创建任务。一是密切对接、配合负责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县委组织部在部内设立了对应的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并按照“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主管部门统一监督管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横向到边向到底,全员参与”的管理原则,确立了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岗位责任制,明确分工,有效率、有质量地开展节能工作。二是做好制度保障。在领导小组带领下制定了公共节能工作领导制度、办公用品管理制度、节约办公耗材制度、减少纸质制度、节约用水用电制度、绿色消费制度等一系列节能制度。
为在单位内营造绿色氛围,县委组织部组织开展相关的绿色实践活动。在培养意识方面,开展了节能培训会、宣传会,通过培训相关节能知识,宣传节能环保的作用让单位人员意识到节能环保的重要性。在绿色办公方面,根据相关的垃圾分类制度在部内设立分类垃圾桶,要求有相应的无纸化办公指标。在节约能源方面,要求办公室内空调夏天不得低于26度,冬天不得高于18度;倡导部内单位人员购买新能源汽车,在部内大院设立新能源充电桩;置换节能设备,如节能灯、声控灯,节能打印机等。在绿色出行方面,倡导低碳出行,组织部内单位人员参加“公共机构千人绿色健步走”活动。

自方案制定以来,县委组织部按照要求完成相关指标任务并取得显著成效,目前一切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