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深化我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促进各类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和参照《柳州市公开推荐选拔领导干部工作暂行办法》(柳办发〔2012〕39号),经县委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推荐选拔领导干部。
一、选拔职位和名额
(一)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站长(副科长级,参公事业单位编制)1名;
(二)县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副科长级,参公事业单位编制)1名;
(三) 县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相当副科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1名;
(四)县园林管理所所长(相当副科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1名;
(五)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副校长(相当副科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1名;
二、选拔范围
面向全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干部公开推荐选拔。
被推荐人选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并符合选拔职位的其他具体要求。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4.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公务员(或参照管理)身份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6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 有4年以上工作经历(2009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
上述资格条件中,年龄、学历、职务和任职年限均含本级或本数,任职时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30日。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
1.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站长:熟悉党和国家农村方针政策,熟悉农村经济、生产和财务管理。
2.县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熟悉科技、科普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县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熟悉农业和农村工作,有相关工作经历,具有一定的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
4. 县园林管理所所长:熟悉园林园艺及相关管理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
5.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副校长:熟悉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规律,有教育教学经历和学校管理经验,具有一定的管理协调能力。
公开推荐选拔工作从2013年9月上旬开始,计划于2013年10月底结束。主要工作程序分为以下10个步骤:发布公告、公开推荐、资格审查、适岗评价、领导干部大会推荐、县委全委会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差额票决、公示与任用。
由县公开推荐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公推办”)发布公告。通过《创业柳江》、柳江电视台、柳江党建网等媒体,以及短信平台等方式,公布公开推荐选拔的职位、范围、报名人员资格条件和选拔的时间、方法步骤。
公开推荐采取组织推荐、群众举荐和个人自荐三种方式进行。
1. 组织推荐。各单位党组织召开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报送推荐人选的《组织推荐表》、现实表现材料和柳江县2013年公开推荐选拔领导干部工作推荐汇总表。
2. 群众举荐。各级干部、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在公开推荐范围内,单独向组织署名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群众举荐须填写《群众举荐表》(签署真实姓名,不署名的为无效推荐)和柳江县2013年公开推荐选拔领导干部工作推荐汇总表。
3. 个人自荐。符合条件的个人可向组织进行自荐。个人自荐须填写《个人自荐表》并署名和柳江县2013年公开推荐选拔领导干部工作推荐汇总表。同时报送身份证、任职证明、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奖励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上述三种推荐方式具有同等推荐效果。组织推荐、群众举荐应征得被推荐人同意。每个职位只推荐1名人选,同一人选只推荐1个职位;个人自荐只自荐1个职位。如同一人选被推荐到不同职位,由县公推办根据具体情况征求被推荐人意见后,从中确定一个推荐职位。
群众举荐、个人自荐的人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人选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初审,报送初审合格人选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和现实表现材料。县公推办对公开推荐出来的人选进行复核,确定合格人选。经资格审核,每个职位审核合格的人数应不少于10人,达不到规定人数的,取消该职位选拔计划或者降低合格人数比例选拔(对于合格人数达6人不足10人的职位,经征求职位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意见,报县委研究同意后可降低比例选拔)。被取消选拔职位的推荐人选,如符合其它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改推荐其它职位。
由县处级干部、县有关单位领导干部、有关专家和组织人事干部组成评审组,对合格人选的相关材料按照选拔职位职责要求进行人岗相适性评价,按选拔职位1:10的比例确定进入大会差额推荐的合适人选(如职位合适人选不足6人以上的,取消该职位选拔计划)。
评审及计票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人员、“两代表一委员”和群众代表全程监督。向社会公布评审组构成和适岗评价结果。
召开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含部分离退休处级干部)、部分县级“两代表一委员”和群众代表参加的推荐大会。适岗评价的合适人选按职位分组上台见面,做简短发言。会议发放职位合适人选名册和简历。与会人员根据人选情况按照每个职位1:1的比例填写人选推荐表。
大会推荐及计票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人员、“两代表一委员”和群众代表全程监督。依据得票情况,按每个职位1:3的比例,确定县委全委会差额推荐人选,并向社会公布大会推荐结果。
召开县委全委会,由全委会差额推荐人选进行竞职演讲,会议发放演讲人员名册,与会人员按每个职位1:2的比例进行推荐。根据推荐结果,原则上依据人选得票情况,按1:2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人选,并向社会公布。
(七)差额考察
组成干部考察组,到差额考察人选所在单位进行民主推荐,推荐得票率不到50%的取消考察对象资格,缺额人选按县委全委会推荐票数从高到低递补。差额考察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
召开县委人事工作酝酿会,县委组织部综合考虑考察对象德才表现、岗位特点及人岗相适要求,汇报人选情况。县委人事工作酝酿会根据选拔职位和人选的不同情况,可以分别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酝酿后提出任用建议。
召开县委常委会,组织部门报告推荐选拔情况,差额考察人选与县委常委见面,做简短发言(或回答随机提问),县委常委会讨论研究后,进行无记名差额投票决定拟任用人选。
按规定对拟提拔任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向社会公布所有公推职位的选拔结果。
按规定需要试用的,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职级安排工作。对在试用期间出现重大工作失误或犯有严重错误,不宜继续试用的,提前结束试用期,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对在推荐选拔中发现比较优秀的未任用人员,可以列为相应职级后备干部。
五、其他有关事项
公开推荐的起止时间为2013年9月9日至9月17日(各单位党组织以组织推荐方式推荐的请于9月15日前上交推荐材料),采用现场推荐、传真推荐相结合的方法。现场接受推荐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双休日也接受报名);传真推荐的需在公开推荐截止后2个工作日内报送原件。
组织推荐、群众举荐、个人自荐需分别填写相关干部推荐表(纸质版一式三份)和柳江县2013年公开推荐选拔领导干部工作推荐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组织推荐、个人自荐需提供推荐人选身份证、任职证明、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市级以上奖励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推荐表格和推荐汇总表可从柳江党建网(http://ljx.lzdj.gov.cn)、县委组织部干部科公共邮箱(ljgbk@163.com,密码:545100)下载或到推荐现场领取。未尽事宜可直接向县公推办咨询。
在公开推荐时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以及在遴选过程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拔资格,已经提拔任用的责令辞职或者免职、降职。
推荐地址:县委组织部干部科(县委大院纪委组织楼四楼)
联 系 人:王慧宁 潘小宁
电 话:7219767
传 真:7212249
举报电话:7222559
举报地址:县委组织部干监科(县委大院纪委组织楼四楼)
本简章由柳江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1.柳江县公开推荐选拔领导干部组织推荐表
2.柳江县公开推荐选拔领导干部群众举荐表
3.柳江县公开推荐选拔领导干部个人自荐表
4.柳江县2013年公开推荐选拔领导干部工作推汇总表
柳江县公开推荐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8月30日